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龙告字〔2011〕11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
率 |
1 |
湖镇镇政府路东,菜场路以南地块 |
17470 |
商服
住宅 |
1.1~1.4 |
≤33% |
≥20% |
商服40
住宅70 |
1300 |
300 |
2 |
湖镇银苑小区东地块(湖镇人民路以东,新湖路以南,兰贺路以北) |
1940 |
住宅 |
1.1~1.36 |
≤34% |
≥10% |
住宅70 |
140 |
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5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5日17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9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15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325室)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浙江省广衢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并抵冲土地出让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上述地块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转为挂牌出让,我局不另行公告,挂牌出让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27日17时止,原报名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可自动转为挂牌竞买人。
报价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29日15时止,挂牌报名地点: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323室)。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九、联 系人: 钱继东 程惠
联系电话:0570-7015287(广衢拍卖) 13967010617
0570-7261080(招投标中心)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26日 |